要不去死一死?或许还能回到现代。
她很认真的忖度了一会,没奈何的摇了摇头。听说魂穿的都是阎王不收魂的人,再死一次也不一定能重回现代,在这古代当个孤魂野鬼可算是雪上加霜了。
天人交战了许久,卫夕妥协的叹气。
好死不如赖活着,万不得已她就重操旧业,组织个民间小番队,挖坟盗墓去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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翌日清早,卫夕背着药箱离开了破庙,老乞丐昨天告诉她,几里远的地方有个村子叫张家村,兴许到那里能讨口吃的。
途中遇到了一家野户子,门口晒了几件布衣裳。
卫夕踌躇了一会,偷了竹竿上的衣裳,撒丫子开始狂奔。第一次做贼,心脏都快跳出嗓子眼儿了,好在她脚底抹油,没一会就窜进了小树林里。
换好肥大的粗布短竭后,她将带血的锦袍扔在了林子里,走之前遗憾的叹了口气,这件衣服要是能完好无损的带回现代,一定可以拍卖不少钱。
在小河边洗了把脸,卫夕整理了一下仪容继续进发,直到太阳开始偏西这才找到张家村。这个村子不太大,只有十几户的黑瓦房子,家家户户都有高墙,看起来经济比较富足。
进村的时候,恰巧遇到了一个肩部受风的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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