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守着她就够了。
所以,一旦于凛凛有危险,他就没法抛下她赴死。在那日她救下他之后,他就已将她当做必须背负的责任,而他……竟也在享受着这责任。不为其所扰,反为其所幸。
他本是独自追踪着于凛凛的踪迹的,但在王怜花提出合作的时候,他毫不犹豫地答应了。王怜花是不错的人选,他能看出来这个人对她的真心,而这个人皮相出众,惊才绝艳,也是良配之一。反而是沈浪,他心中的是朱七七,反而配不上她的。
金无望想作为影子,帮助王怜花救出于凛凛。王怜花是救她的英雄,而他只是那光芒下掩藏的影子。但他心甘情愿,毫无抱怨。因为就连他自己都是这样想的。
何德何能,得到她的喜爱,还不如看着她喜爱别人,看着她幸福。
他爱的太卑微,但他却从未有过不甘。
即便不甘又如何,他连她的指尖都配不上。白飞飞在报仇成功之后已然入魔,她太过自私,比起喜欢她,更多的是喜欢自己,金无望不会放心。
大约在救出她之后,看着她与王怜花幸福,他就能够功成身退,以死相报快活王的恩情了吧。再怎么不舍,也得与她分离。
但令金无望没想到的是,王怜花竟也抱着相同的想法。他知道自己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