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的工资比她高。两人加起来,每月也有小两万。但在城市里生活,花销大。好在程诺从小节俭惯了,每个月无论如何也要先存五千。四年下来,存了二十万。
这笔钱,本来是打算买车的。离婚的时候,林以安都给了她。是她的全部家当。
说要买下那栋房子的时候,她是脑子发热,一时冲动。说出口就后悔了。可是当老太太哆嗦着手,拿出一张可以称为古董的、泛黄的房契,交给她时。她突然感悟,那栋房子,将要属于她了。独立地、完整地,属于她一个人。可以让她称之为家的房子。
荷叶洲的房子都没有房产证,不需要过户,就连这张房契,其实都是多余的。上面的章印,出自早巳没有法律效应的民国政府。整个买卖过程,只是简单地写了一份购房协议,双方签字画押,去村部盖了个章,程诺就成了房子的主人。前后不过两个小时。
至于价格,也的确如老太太所说,便宜,很便宜。那么大的一栋房子,连同里面的物品,以及房子四周一亩多的空地,只卖五万块。
搁在城市,五万块,不够买一间厨房。
程诺回到酒店时,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