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名叫葛三的泼皮迎面行来。
那巷子极窄,不可能让三人并肩行过,薛义就仗着酒兴,喝令对方让路。
那葛三也喝了点酒,死活不肯相让,嘴里还不干不净地骂着。
双方一言不和,就动手推搡起来。
薛义一时冲动,顺手拔出一把匕首,就往对方身上捅去。
葛三闪避不及,胸口中刀,当场死亡。
事件刚好被夜间巡逻的官差撞见,当场就把薛义给逮捕了。
薛义对自己酒后行凶,杀伤人命的事供认不讳。
上任知县没费多少功夫,就把案子给结了。
周知县反反复复将手里的卷宗看了无数遍,从上面记载的情况来看,此案案情简单明了,公堂审讯也并无波折,上任知县的判处也合情合法,从头到尾,并无不妥。
他不由皱起了眉头,暗想难道薛义的死,真的只是偶然事件,与其案情并无牵连?
闭门思索好久,仍然不得要领。
这时候,他忽然想起一件事,忙把赵捕头叫来问:“薛义一案,可曾留下证物?”
赵大海想了想说:“证物嘛,只有一把匕首,就是薛义用来行凶杀人的那把匕首。据现场抓捕薛义的几名兄弟回来说,当时他们就对薛义搜了身,他身上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