妃郡主一类的,个个家世显赫,灵犀在她们中间,倒是成了很普通的人。
内室里装着水晶做的灯,大白天也灯火通明,将一张麻将桌照的雪亮。八只柔软的玉手把玳瑁雕刻的麻将搓的哗啦啦响。
灵犀坐在下首,鬓发高高挽起,穿一件寻常的葱绿色短衫长裙,与耳环上的滴水翡翠,手上的翡翠镯子相互映衬,尽管如此,她还是觉得自己这身装束太寒酸了。
身边那三位牌友一个是王爷的姬妾,两个是王妃,王妃的年纪都可以认灵犀为义女了,然而三位满身的珠玉佩环,十分贵气,单是从袖管里露出来的手,内容就很丰富。
指端带着六寸长的纯金护甲,护甲上雕刻花鸟凤凰,内容不一。手上又带着各式宝石戒指,十根手指头全戴满了,犹嫌不够,恨不能多生出几根手指来。那宝石上反射出的光彩照的室内其他景物都黯然失色。
那位小妾谈起了自己手上的黑宝石戒指,笑道:“这是波斯来的商人卖的,说是火山里采的石头,又漂亮又珍贵,非得是我们这样的人家才用得起。”把自己的戒指取下来给她们看。
灵犀也看了,这宝石虽然是黑色,却晶莹剔透,约有豌豆大小,四周以碎银为托。灵犀看完又还给人家,嘴上不说,心里也喜欢得不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