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玄幻小说 > 狂兽邪妃之妖孽腹黑 > 第144节
,不是别的,正是剑。
    剑,普遍长约三尺,剑尖锐而剑锋利,依人而定材质或轻或重,长度或加长或减短,是为近身鏖战的最佳选择之一,素有“兵中君子”之称,是不论在哪个位面,都是最为常见的兵器之一。
    然用剑者虽多,可能被称之为剑客者,却是千万个人里也出不了一个来。
    皆因剑极难驾驭,寻常人练个一二十年,只可勉强称为能用剑;四十五年,可用剑;百八十年,会用剑;直至数百年,才可以到达那传说之中的人剑合一,也就是人用剑,剑用人,两者绝不可分割开来。
    诚然,以上乃是针对于普遍的用剑者而言,对于那些真正在剑道之上有着绝对天赋的人,也就是真正的剑客,那所谓的有着时间上的磨砺才能对剑有着透彻解析的言论,却根本是不成立的。
    举个最为简单的例子。
    褚妖儿前世之时,在东方修真界里,被五湖四海的修真者恭敬誉为是“妖主”。
    妖主,妖邪之主,以她妖邪的性格为基,也以她那一手妖邪剑法为础。
    可以说,若她性格不妖,或是她没有创出妖邪剑法,两者中缺了一个,“妖主”这一称呼,是绝对不会安插在她的头上,令得修真界中群雄膜拜,俯首称臣。
    不说她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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