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棠书屋 > 都市小说 > 在美国当警察的日子 > 第169章 庭审
,是指由特定人数的有选举权的公民参与决定嫌犯是否起诉、是否有罪的制度
    美国的陪审团都是从案发地法院的管区之内,登记的选民里面随机抽取的,各种职业都有,很多都是外行人,
    因为是外行,所以选中做陪审员会被集中科普该案成立和不成立所判的刑期和判罚,陪审员只需做有罪和无罪投票,所以,一场官司,关键力量,就是看双方的控辩律师的功底,能否有足够的证据和口才征服陪审团里边的陪审员。
    当然,这其中也不能完全没有猫腻。
    首先是与案子有关的人员,包括与原告或被告有关联的人不得入选。
    初选陪审团时,法官为了公正,使建立的陪审团能够真正代表最普遍意义上的人民,他的选择会从选举站的投票名单或者电话号码本上随机选择。初选之后,还有一次严格的筛选,主要是剔除一些由于环境和经历所造成的有心理倾向的候选人,避免可能造成的不公正判断。
    除了法官的审查,陪审员候选人还要接受辩方律师和检方的审查,他们对陪审员候选人都有否决权。另外,双方的律师团都只有否决权,任何一名入选的陪审员都必须同时得到双方的认可。
    如果是普通的案子,陪审员可以随时回家,让替补评审员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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