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承宣也拿不定主意,决定顺其自然。顺其自然的结果就是我无名无分跟随了他三年。
他手把手教我缝衣,在我学得把手上戳出一颗血珠后,他抢了我手指拿嘴里含住,我愣愣看他,直看得他面红耳赤扭开脸:“好了别学了,衣服我来补。”
缝不好衣服,我总可以给他洗衣物。趁他开堂审案子去了,我琢磨给他个惊喜,端了衣盆抱了棒槌就去湖边,挽了裤腿蹚到水里,还没开始摊开衣物,就被从堂上跑来的施承宣追到。一身旧官袍的他得了衙役汇报,案子审一半,县太爷就火烧屁股地跑了。
他很忌惮湖水与容容这一致命组合。
我撅嘴指责他拿我当痴儿看,他眼里难得认真盯着我,说担心我自天上来,坠落凡尘不小心脑袋着地,更不小心着陆点在湖里,命悬一线怕难久留人间,他怕一个失神,我会从湖心消失掉,那他就白养我三年了。
我问:“怎么才是不白养?”
他含蓄道:“起码得是养一送一。”
耍完流氓,他自己倒先脸红了。
因我无过往记忆,唯有与他的三年生活点滴,他相当于我的全部。他却对我说,我是老天在他人生最晦暗的时刻送他的最大安慰,他愿与我一起永世生活在这处穷乡僻壤,断断县里鸡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