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何况在他的潜意识里,印度本是蛮荒之地,南部人更野蛮。
    唐轩之把练功改在河上,每天他都要在河中漂移两个时辰,上岸后浑身还冒热气。夏枫也想下去试试,奈何衣衫太薄,一下水就“轮廓”尽显,又不能像他那样只着一件罩衫。但是,运上内力在河面踏一踏是可以的。所以走了四十多天,夏枫的轻功是突飞猛进。
    南部的阳光炽热,完全感受不到一丝冬意。在德里养了半年养得些许白的唐轩之又晒黑了,而夏枫的肤色一点也没变,还是小麦色。因练功的原因,她的目力越来越好,“那啥”不按常理发育得很快,金刚芭比的肌肉终于退去,她也就提前“抽条”了,只有脸上还有点婴儿肥,两颊肉嘟嘟的。
    夏枫第二次仔细“照镜子”,第一次还是在卡瓦村的小水塘里。此时恒河水倒映出的相貌让她顺眼许多,“什么叫女大十八变,这是我的眼睛吗?”这眼睛也太漂亮了吧,跟黑葡萄似的,又大又亮。因为有一丝浅浅的凹度,看起来具备一些异域风情,五官在她的眼中无比协调。呃......夏枫感觉自己真像个中印混血儿。
    “快看,红毛鬼的教堂。”船把式奇哈尔遥摇指着前方,雾色中依稀可见尖尖的屋顶。
    夏枫骨头都在船上坐僵了,终于到了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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