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欢一个人喜欢到狂热的地步,会为了那个人收敛起自己所有的棱角,做原本绝对不会去做的事,成为不像她自己的另一个人。
只是他夜辰,比不上那个人。
“你背上什么时候纹的身?”
“刚休学没多久,在古都纹的。”
“你以前不说洗纹身特别可怕,所以你不可能去纹身吗?”
“一朋友要去,到了那儿又怕疼,我就说能有多疼啊。”
“为什么要纹个椰子树?”
“那朋友随便画的,我觉得好看。”
“什么朋友啊?”
“一个唱歌的朋友。”
“唱歌……”他愣了愣。“还有联系吗?”
“没。隔得远,也找不到理由见面,联系也没什么说的。他这两年挺忙,按交情,也得再过几年,他有空来主动联系的人才排的上我。”她把这个“朋友”说得没心没肺无关她的痛痒,但鸭蛋感觉得到,说这话的时候,也或者说她想起这个人的时候,她在黑黑的房间里,自然地微笑着。
他曾经以为只要再过些时候,安洋就可以像对那个口中的“朋友”一般,那样的喜欢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