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火,努力平静道:“想家了,还是想回A市。”
白端端毕业后,就入职了大学时老师林晖创办的朝晖律所,在林晖身边待了一年,朝晖律所业务量越来越多规模也急速膨胀,并购了B市的另一家小所,自此,除了A市的总所外,B市拥有了第一家朝晖分所。
可惜那小所人事派系斗争严重,林晖并购后需要重新洗牌,信不过别人,就美名其曰“开拓业务”,然后就把初生牛犊不怕虎的白端端派了过去,这一去,就是三年。
这三年,白端端不辱使命,该拓展的业务拓展了,分所的派系和人事情况该汇报的也都汇报了,然而其实当初她是不愿意离开家乡去B市的,而如今终于艰难的在B市的法律圈站稳了脚跟,人脉和案源都扎根了,并不想离开,林晖又不容分说地要求她立刻调回总所。
当初去B市,还是当面好好做思想工作的,如今回来,自己却连个电话也没得到,只拿到了一份冷冰冰的邮件,作风官僚得很。
这么一想起来,就总有点鸟尽弓藏兔死狗烹的悲凉感,白端端又联想到在B市听说的关于林晖的那点传闻,心情真是越发不好。
这次段芸约的酒点半虽然是个清吧,三人都是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