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原则也可以套用在不可能犯罪上。很多推理,把凶手设置不可能犯罪的理由写成‘让犯罪成为一种艺术’,这基本上都是鬼扯,越是光怪陆离,越是乏善可陈,更别提什么艺术了。比如这个不可能犯罪现场吧,我起初的推理是,凶手撮走踩过的碎土片,应该是为了带走遗落在上面的散碎证据——如果是单一的完整的犯罪证据,直接拿走就行——我首先想到的是眼镜片。在实施犯罪的过程中,最容易打碎的证据就是眼镜片了,问题是现场并没有搏斗的痕迹,没有搏斗,凶手的眼镜怎么会被打碎呢?我又想,可能是凶手大量出血洒在碎土片上,容易被警方提取dna证据,但还是撞上老问题:没有搏斗,凶手怎么会大量出血?除非他像《血字的研究》(注:柯南·道尔创作的第一篇侦探)里面的候波那样患有主动脉瘤……可我仔细调查了每个嫌疑人的身体情况,并没有发现谁患有主动脉瘤之类的疾病。
“直到那天,楚天瑛请我在大堤上吃烤鱼,结账时,伙计说鱼头朝我,按照本地风俗,我就是主宾,我才做出了一个大胆的推理。”呼延云说,“凶手把碎土片撮走,换上新的土皮儿,是基于一个很单纯的又万不得已的原因……为了证明自己的推理是否正确,我回北京之前又去了一趟大池塘,在尸体的脚跟往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