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清。”
朝夕扔下笔,一下子趴在桌子上,哀伤无比:“这下完了。”
朝夕脖子上的伤疤已经好的七七八八,不仔细看都看不出疤痕。她立在铜镜处,又仔细地将衣服的领子扯上去了一点儿,阿月看得疑惑:“小姐,你不热吗?”
朝夕将领口弄好,正色道:“我这可是大家闺秀的穿法。”
阿月:“……”
没听说哪个大家闺秀不怕热的这样穿啊。
阿月给她挑了件白色的罗裙,上面绣着点点红梅,煞是好看。朝夕的脸很小,两侧缕缕碎发,发髻上斜斜插着一只玉白的簪子,她肤色红润,眸里像是含了一汪清泉,她看着你的时候,眼睛似乎能吟出一首诗来。
阿月感叹,这才应该是她的小姐嘛!她们家小姐挺漂亮的。
沈将军早年跟着先皇南征北战,这江山他不知立下多少汗血功劳,朝里的大臣也都敬他,他的寿辰自然是来要来的。
一时之间,将军府门口竟然络绎不绝,门庭若市。
朝夕待在屋子里实在无聊,就跑去厨房看有什么好吃的。竟然看见一个十二三岁的少年蹲在地上看关在笼子里的公鸡,一边看还一边喊:“咬起来咬起来!咬它呀!”
朝夕凑过去看了一眼,也在他旁边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