觉得越来越可爱起来。
而周筑琛也知道,任歆对自己大概也是真心实意的。
虽然表面上“大叔”“大叔”地叫着,嫌弃周筑琛既没魅力又没姿色,没事总爱抱怨周筑琛左拥右抱滥花心,但其实任歆心里很崇拜周筑琛,觉得自己家叫兽成熟知性又聪明有才华,绝对是个低调奢华的优良品。
其实关于这些方面,周筑琛自己觉得很是惭愧。
他毕竟比任歆多吃了七年的饭,多了些阅历,多读了几本书,倚此偶尔卖弄些任歆没听过的学识与思维方式,就能让单纯的任歆觉得他很高深;继而持续性地装出对任歆不太感兴趣的样子,更是能让他觉得自己是颗难以攀折的“高岭之草”,更加上心追自己。
说白了不过是仗着经验多欺负任歆年轻,看不出自己的虚张声势而已。
其实周筑琛清楚,以自己的资质,又哪能里配得上这种年轻又可爱的孩子呢?
……
终于在一天,任歆又一次在卯足了劲对付那个根本其实就不是他情敌的恶魔,并被恶魔挤兑得差点快哭了的时候,周筑琛终于也觉得差不多时机成熟,饵下够了该拽杆儿了,于是一把男友力max地把那孩子挡在了身后。
“肖昊,我说你天天欺负我家的小东西,感觉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