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若不想为妾就只能做续弦。
“果然是因为亲事闹出来的事。”文渊看完第一页不由叹了一口气。
“是啊,他居然给漫漫选了自己那个本欲说给妍清的千牛卫同僚——的爹!”妍冰气得只想揍人,口不择言道,“这熊孩子!怎么就忘了之前李芳那事儿呢?地位高或肯心疼人又如何?五十几岁有三子两女的老头子与他这个未及弱冠的县伯能相比吗?”
熊孩子……?文渊愣了愣,不太懂这个词。不过这并不影响他理解妍冰的意思,应和道:“婚事本该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他确实不应当插手此事。”
“自作主张把漫漫气得裹了一包首饰离家出走,哼。”妍冰看到第二页信的上半截还以为葛四毛所说的“大事”是指李漫漫离家出走,还一面往屋里走,一面骂骂咧咧的并未过分焦急,因为她觉得集合几家之力应当能将其找回。
再往后一看这才傻了眼,李漫漫在曲江踏青时借着人多而杂甩开婢女,自己负气出走,李家四处寻人,当夜得知她上了一位衣着光鲜的中年妇人家的马车。
待次日查到马车的行进路线,奔去妇人家时,那院落已是人去楼空,李茗当机立断派人去报官,至长安县衙走一趟之后又得了一个噩耗——那中年妇人是刁氏的同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