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喜旅”来享受呢。
明朝洪武元年时,大明定方以朱子家礼为标准制定婚礼。
首先就是这三书。按照大明传统的礼法,指的是礼聘过程中来往的文书,分别是“聘书”——订亲之书,在订婚时交换;“礼书”——礼物清单,当中详列礼物种类及数量,过大礼时交换;“迎书”——迎娶新娘之书,结婚当日接新娘过门时用。
这个梅乐芝经理都一一照办。
然后是六礼。这里是指由求亲、说媒到迎娶、完婚的手续。分别为“纳采”——俗称说媒,即男方家请媒人去女方家提亲,女方家答应议婚后,男方家备礼前去求婚;“问名”——俗称合八字,托媒人请问女方出生年月日和姓名,准备合婚的仪式;“纳吉”——即男方家卜得吉兆后,备礼通知女方家,婚事初步议定;“纳征”——又称过大礼,男方选定吉日到女方家举行订婚大礼;“请期”——择吉日完婚,旧时选择吉日一般多为双月双日,不喜选三、六、十一月,三有散音;不选六是因为不想新人只有半世姻缘;十一月则隐含不尽之意。
“亲迎”——婚礼当天,男方带迎书亲自到女方家迎娶新娘。
事实上,梅乐芝经理作为上门女婿,女方家都一一安排妥当。
只见当时的婚礼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