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是要好好的活下来。
头戴皮帽的少年,飞快的在丛林里略过,他步伐轻盈,完全不似平常男子那般足音沉重。野兔性情警敏,而且窜逃的速度极快,一个不小心就可能窜进树林里再也寻不着踪迹。少年从身后箭袋中抽出几支箭,羽箭搭上弓,对准那只奔逃中的野兔前一段便射。
野兔被一箭射中,两腿蹬了两下,便不动了。
少年这才放慢了步子,伸手抓住羽箭将野兔提拉起来。野兔被一箭贯穿,鲜血沿着箭滴滴答答的往下落。
这会林子里头窜出几个身着厚厚皮裘的少年人,披散头发的模样一看上去就不是汉人,果然其中领头的开口就是一口纯正的鲜卑话,“秦萱,这只没有射好,皮毛已经染上血了!”
少年将野兔身上的箭拔下来,随意将获得的猎物丢到自己准备好了的皮袋子里头,少年听到这话抬起脸来,露出一张清秀的面庞,“安达木,皮毛染血了不要紧,能吃就行。”秦萱嗓音略为低沉,一听之下还当是才长成人的小少年。
被称为安达木的鲜卑少年嘿嘿笑着,身后的那些鲜卑人更是起哄,“连秦萱都猎了好几只野兔,我们若是空着手回去就太丢脸啦!”
“怕甚么!”安达木听得出这话语下的意思,不过是说秦萱是女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