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多岁的时候才得的,从小爱若珍宝。
文笙那时也不过十一二岁的年纪,秋小姐秋夏比她小上两岁,秋家孩子少,秋老爷见自己救回来的这个少年这么优秀知礼,心下喜欢的同时便也不拿他当旁人看待,又见他教养很好,知道应是富贵人家出身,只他如今失去了记忆,想要找寻他的家人怕是困难了,索性便将文笙留在了家中,竟是当自己孩子一般对待起来。
两个孩子也算青梅竹马,两小无猜。
商人家中没有那么多讲究,不会像高门大户世家贵族规矩繁冗,所以两个孩子从一开始就在一处学习,一处玩耍,渐渐的就产生了感情,秋老爷对此是乐见其成的。
家中仅此一女,本就没想着将其外嫁,若能招一贤婿那是再好不过了,于是秋老爷和秋夫人看见文笙自然怎么看怎么顺眼。
文笙自己也是个上进的好少年,十五岁的时候过了乡试中秀才,三年之后又过了府试中了举人,之后由秋老爷夫妇二人做主,将自己的闺女秋夏嫁与他,是嫁不是娶。
若按照秋老爷的意思,那自然是招为女婿的,可是文笙却坚持要娶,他说自己如今不过是失忆,若因此将祖宗之姓氏抛弃,那对不起生养他的父母,这是天大的不孝。
秋员外因此感动之余,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