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皮甲,但速度还是准度都远胜于刀剑、魔杖。
不过最要命的还是子/弹有限,没办法在短时间内连续攻击,这样只要对方一架起魔法罩,那手/枪也就形同废铁了。也难怪没能在战场上发扬光大,最后沦为贵族打猎偶而用上的“玩具”。
子/弹必须自己做。
蕾苹丝将这点列入第二个阶段,而第一阶段,她和安格妮丝开始研究各种精准度高的猎/枪。
“礼兵甩枪?”蕾苹丝翻到书中的一页,不禁好奇问安格妮丝。
“就是拿着枪抛抛戳戳,很无聊的,而且那是步/枪,士兵用的。”安格妮斯不以为意,她正在翻阅草稿,把一些不可行的删掉。
蕾苹丝低头细看,人族的礼兵会使用步/枪表演,枪身下有刺刀,可进行戳刺攻击的招术,想到之前还看到斧头和枪结合的斧枪,蕾苹丝不禁意动。
如果子/弹用完了,枪还能当成刀刃使,也是不错阿。
其实蕾苹丝自己也有私心,戴门和塞隆不时的冲突让她有所警觉,哪天两人如果真的打起来,更糟糕的还是在校外,自己一人绝对是拦不住。
而且戴门的个性……怕是不用半年,等不到她的答复,就会直接把她打昏带走。蕾苹丝点点头,把这一页夹上书签,等枪身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