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反而比贺小刀和阿华更先发现王金顺的踪迹。
陈文安的喊声宝镜很重视,对方是有枪的,宝镜不觉得自己的小身板儿能抵御土制猎枪。她要等着贺小刀两人再行动。
“那混蛋,是想吃点苦头才行。”
贺小刀恨恨往地上吐了口唾沫,王金顺慌不择路只往羊肠小道逃,人迹罕至的地方荒草茂盛树枝繁茂,贺小刀脸被挂了老长一道血印子。
摸了下脸,把手指放入嘴里吮吸,血腥味儿让贺小刀眼神变得狠厉。
“他就在前面不远,应该是跑不动了。”
要学武,还没学到,宝镜的体力可比不上贺小刀和阿华。
从太阴镜里,她能看见王金顺矮胖的身影躲在一棵大树后面,怀抱着土制猎枪,累得像条野狗,王金顺的体重奔跑起来就是负担,他比宝镜更喘得厉害。
贺小刀看着她的目光挺怪异,心想不愧是祁二爷的弟子,你看人家明明学得是古玩,追踪术也像无师自通般很厉害,元宵夜那晚他就发现了。
渐渐走近了,衣服和草丛树枝摩擦总要发出些动静。
王金顺抱着枪大喊大叫,“你们别过来,我手里的枪可是见过血的!”
见血?!
真是好笑,是兔子血,还是野鸡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