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单叙述了上次庭审情况,询问公诉方是否要补充证据,如果没有新的证据,法庭将宣布判决结果。
    检方公诉人表示要补充证据。第一位出庭证人是楚原市公安局刑警支队警官尔亮亮。他今天特别打扮过,穿一身新潮的黑色修身西装,刮了胡子,平时乱糟糟的头发梳得整整齐齐,居然还抹了点头油,有焕然一新的感觉,也显得充满自信。他向法庭出示了经侦支队的侦查结果:许卫东和孙宝宝在维京群岛联合拥有一家名为oriental trading group inc.(东方集团公司)的离岸公司,注册资本一千万美元,每年账户往来超过一亿美元,公司主要业务不明,有重大洗钱嫌疑。尔亮亮向法庭呈交了瑞士银行出具的证明材料。
    强鹏起身表示反对:“许卫东和孙宝宝的经济状况与本案无关。”
    尔亮亮一改平日嘻嘻哈哈的态度,慎重而严肃地说:“被告人作为一名国家公职人员,实际收入状况清清楚楚,他的代理律师也曾向法庭公示被告的财产,与他名下的实际资产有巨大差别。可以确认他在维京群岛拥有的巨额财富是非法所得,尤其是他和被害人孙宝宝联名拥有这些财富,证实二人之间存在利益往来和勾结,而被告也具有杀死被害人、独自侵吞财产的作案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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