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夏去了公司,十点钟左右,她出发去机场接安德森夫妻。
安德森先生与安德森太太住在纽约,平均年龄六十多了,去年夫妻俩去B市旅游,初夏陪译了三天,夫妻俩对她很满意,这次来榆城前早早与初夏打过招呼,初夏也答应亲自给他们做导游了。榆城是她的家乡,初夏对这里的所有景点如数家珍。
初夏提前半小时到达机场。
安德森夫妻居然还带了一个金发碧眼的小男孩过来,是他们的孙子,叫丹尼斯。
丹尼斯六岁了,出了机场后东看西看,对中国的一切充满了好奇。
安德森太太对带孙子出游这件事似乎真的很烦恼,一路都在向初夏吐槽她的儿子。丹尼斯的爸爸是个工作狂人,最近与老婆在闹离婚,两人吵得不可开交,将丹尼斯丢给了他们,害老夫妻俩必须带上孙子来旅游,小孩子太淘气,照顾起来很累。
与忧愁的安德森太太相比,安德森先生风趣幽默好脾气,也更愿意包容丹尼斯的种种小问题。
下午安德森一家要在酒店里休息,初夏将他们送到预订的酒店,约好五点再过来陪同游玩。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