矛盾,大处着眼,小处放过,以不扰民、不生事为要。在纠正官员办理文字狱扩大化的倾向时,皇帝说,对文字过于推求,“滋扰闾阎”,“于吏治民生大有关系”。对民间宗教的高压也有所减轻。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江西巡抚郝硕奏报,他破获一起民间宗教案件,案中诸人,聚众吃斋念经,案情严重,建议皇帝严惩。郝硕本以为这篇汇报能得到皇帝的嘉奖,没想到却被皇帝批评了一顿:“该抚既经查出,应将经忏等件烧毁,无令仍前吃斋念佛,使其改悔,不必过事追求,致滋烦扰。各省地方遇有此等案件,如果实系邪教传斋徒众及有违碍字句者,自应严行查办,灭绝根株;若止系愚民吃斋求福,诵习经卷,与邪教一律办理,则又失之太过。所有案内人证即著概予省释,经卷等全行销毀。”从此之后,普通民间宗教案不再被当成重案,那些吃斋念佛的善男信女们又可以自由活动了,不免“人人感念皇上天恩”。
    从乾隆十三年(1748年)起,皇帝核准死刑犯时一直都从严把关,朱笔扫过之处,颗颗人头落地。从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起,皇帝又回复到以前的宽容、仁慈。乾隆四十九年(1784年),皇帝将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以来的六千多名死刑犯都免死发落。乾隆五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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