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理说并没有什么权力。可是从嘉庆元年(1796年)起,数年之间,居然贪污了三十一万两白银。他贪污的手段非常简单,就是私刻了从财政厅长(布政使)、处长直到科长的一整套公章,然后任意虚收冒支,把国库银两大把大把装入私囊,近十年间,居然没有受到任何怀疑和调查。大清王朝的监督体系这张破网已经烂得形同虚设。甚至湖北财政厅(布政使司)的一个银匠,利用政府官员的糊涂马虎,不断私藏银两,几年下来,居然也贪污了五千两之多。
自从嘉庆亲政开始,黄河几乎年年决口。每年朝廷下拨相当于全国财政收入四分之一的巨额财政经费用于治河,可是成效甚微。那些治河的官员,每天公然在河督衙门里喝酒唱戏,一桌酒席,居然所费千两。治河经费,大多数都落入了这些官员的腰包。至于治河的工程,则处处偷工减料。应该用麻料的地方,掺杂了大量沙土;应该建造秸垛填石,秸垛建好了,却根本不往里放石头。结果,洪水一来,处处决口。
嘉庆年间,各地还出现了一种奇怪的现象,那就是大量“编外衙役”或者说“编外警察”充斥基层。各县级部门借口人力不足,大量招聘“临时衙役”,不占编制,不开工资,利用他们处处设卡,到处收费,以弥补财政经费的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