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医生”,一直没有说过话,连声“谢谢”都没有,也不知道究竟在想什么。
    藤叶间隙筛落的一缕阳光恰好照到玻璃杯上,映得他的手指白皙洁净、纤长有力,犹如最优雅的钢琴家的手,和他伤痕累累、污迹斑斑的脚,形成了诡异强烈的对比。
    理智上,我知道不应该让一个陌生人待在家里,但因为一点莫名的触动和心软,我又实在狠不下心就这么赶他走。
    我走进厨房,掀开锅盖看了看,发现瑶柱粥已经熬得差不多了。
    我盛了一碗粥,配了一碟凉拌海带芽和两半咸鸭蛋,放在托盘里端给他。
    我婉转地说:“你吃点东西,等力气恢复了再走吧!”
    他没有说话,盯着面前的碗筷看了一会,才拿起筷子,大概因为才从昏迷中醒来,手不稳,筷子握了几次才握好。
    “我还要做家务活,你慢慢吃,有事叫我。”我怕站在一旁让他局促不安,找了个理由离开了。
    我走进客厅,把鞋柜翻了一遍,找出一双男士旧拖鞋。不像别的鞋子,必须要码数合适才能穿,拖鞋是不管脚大一点、小一点都能凑合着穿。
    我拎着拖鞋走到院子里的水龙头下,把看着挺干净的鞋子又冲刷了一遍,立放在太阳下曝晒。
    估摸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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