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一回就得去一天。要是去县城的话,来回就得四五天了。
因此村里人除了在解放那些年见过城里的官兵外,几乎没见过什么城里人。只是从村里那粗噶刺耳的大喇叭声中,听说过城里的事儿。
瞧着对方是个三十多岁的男人,身材消瘦,头发三七分梳得整整齐齐,身上穿一套洗得发白的灰色中山装,胸前口袋里还插着一支钢笔,手里拎着许多五颜六色的编织麻袋,村里男女老少都觉得稀奇的很。纷纷簇拥在周家半人高的土墙外议论纷纷:
“哎哟,你看看人家穿的那衣裳,多直挺多整洁,浑身上下没一个补丁,多好看啊!”
“就是就是,这年头啥都缺,咱们村儿哪户人家的衣裳不得缝缝补补三年又三年的穿。这没有补丁的衣裳穿在身上,咱们见都没见过。”
“我瞧着他手里拎了好些咱们没见过的东西,那个白底蓝花的碗儿,我好像在镇上见过,好像叫,叫啥搪瓷缸子?卖的老贵了!”
“这老周家享福了,攀上城里的亲戚,以后呀,有啥好吃好用的玩意儿,只要吱一声,人家能不给?这城里真好呀!啥都不缺,真羡慕他们城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