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立卖契的时间。
然后便是当众宣读这份卖契,并时不时向大家解释卖契上的条文规定:“...第二,除因立卖契人的原因致使该房屋的产权不能依法过户给买受人外,买受人不能以任何理由要求立卖契人退房或经济补偿等...这条的意思就是房价有涨有跌,一旦买卖达成之后房价不管涨跌,买卖双方都不能要求对方退房或是补差,这样懂了吧? 第三、立卖契人有义务协助买受人向房地产产权登记机关办理权属登记手续。若立卖契人拒绝或妨碍买受人办理权属登记手续的,买受人有权退房,并且立卖契人应赔偿买受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如因买受人自身的原因致不能顺利办理权属登记手续的,则买受人不能据此退房,同时立卖契人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责任。 第四、若卖方家属因不同意卖房发生纠纷,则由卖房自行解决,与买方无关...这条也很容易懂吧,如果石婆婆卖掉房子以后,她的儿子女儿或是老伴不同意,那么这些纠纷全部由石婆婆个人解决,与买方没有关系...”
写卖契的老人话音刚落,石婆婆连忙说:“我无儿无女也没有老伴,绝对不会有人来闹事...”
老人笑道:“不管你有没有,反正这个卖契的条文就是这么规定的。”
于是就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