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他听人说,等待高考放榜的那几天,燕纾的状态很不好。
她总是看起来忧心忡忡的,经常走神,要别人喊她好几声才能反应过来。最终填志愿,她也没有写下和他约好的学校,而是填了三所本市的一本。她也许是在赌气,她分明是在怪他。
那几天的反省中,贺庭想了许多。
他想起当初燕纾非但没有鼓励他勇敢反抗父母,反而是恳请他确实地考虑,他选择不读法律,究竟是真正所爱有它,还是纯粹地拒绝安排——哪怕这个安排,其实也是他心中所想。
燕纾说,她认为贺庭是具备当一个律师的天赋的。他公正,追求事实逻辑,不会被情绪引导,关心社会。他的形象看起来也很可靠,可以说,他就是所谓“法律人”的标杆。
贺庭心里真正拒绝的,无非是父母的那句“子承父业”,那个“必须”。
想通以后,贺庭和父母做了一次开诚布公的谈话,最终决定,他不读父母所期望的民法,而是刑法。进入大学以后,他又辅修了一些商法。
贺庭后来重新联系上燕纾,与她有过几次的交流,但她态度冷淡,不愿与他多说。
他确认,她果然是无法原谅他。
毕业后,贺庭进了G市的一家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