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开。
路过外科的时候,恰巧季尧办公室的门开着。
今天刚好是周末,所以陶笛在医院做义工。
现在的她每个周末只要有空,都会在医院当义工。她说,她要爱屋及乌。显然,她现在再去学医已经晚了,她只好迂回一点在医院当义工。虽然跟医生这种高大上的职业不搭边,但好歹能跟乐于助人这四个字搭边,而且还能跟季医生一起上下班,她真的很满足,很开心了。
现在是刚上班的时候,陶笛跟季尧刚到办公室,两个人在吃早餐。
因为现在天气冷了,有时候陶笛会赖床,所以起来的晚了,没时间做早餐。今天两人就在外面买的早餐,带到办公室一起吃的。
陶笛买了两个茶叶蛋。买了两杯豆浆。还有一份手抓饼,都是很平民化的早餐。
季尧的人生中很少出现这种平民化的东西,最开始吃的时候,他是拒绝的。后来,陶笛软磨硬泡的哄他,他驾驭不住,就吃了。次数多了,他也习惯了。
这会,陶笛看着穿白大褂的季尧,扬起红唇,水波流转间眸底折射出的都是满满的崇拜。
她真的很欣赏穿白大褂的季医生,总觉得他身上夹着一丝职业化的高尚情操,再配上他天生淡漠强大的王者气场,那简直是迷死人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