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罪极重,为法理不容,您还是不要插手为好。”
“法理是法理,人情是人情。”陆徵不满道,“案子还没有结,简余还只是嫌犯,我倒不知道探个监还能扯得上国法了。”
他说的也没错,嫌犯家属贿赂狱卒送些东西或者见人一面,这哪朝哪代都有,几乎成了共识,官员们也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从未如此被人上纲上线地拿出来讨论。
“然则您与嫌犯一不是兄弟二不是朋友,素未相识为何要来探监?再者陆大人是此案的主审人,您是他的亲弟弟,无缘无故地来找一个嫌犯,您又让外人如何看待陆大人?”赵学谦不急不缓地说道。
陆徵愣住,竟不知该怎么反驳他。
赵学谦步步紧逼:“大夏律第二十七章云:犯十恶者,既不决,当以犯者论。第四十三章云:笞以上、死以下,皆有赎法,其犯十恶者,不用此律。又有增补:犯十恶者,不可受衣食钱物,唯临刑可予亲属馈食、栉发、拭面。”
陆徵听得一脑袋糊涂,可看到一旁的包铮和狱卒都是一脸灰败,也知道自己这是被赵学谦给抓住了把柄。
对方有理有据,陆徵的反驳就显得十分苍白,他不由得问道:“赵先生,我是不是什么时候得罪过你?”
赵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