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治治,好在工作一忙烦心事多了也就不乱想了。
和范思哲不一样,古今就过的特别自在,最开始她看着范思哲长得好看还会偶尔犯犯花痴,可看习惯了也就是个人模样嘛,又不是额头上多只眼,而且经过山里的事以后她看着他就跟小时候看着她爸似的那么有安全感,她觉得自己这个室友找的真是合适极了!
这天下了晚班,古今看时间也没特别晚,坐地铁回的家。春末夏初,夜开始变短可晚上还是挺冷,她把棒球衫外套的扣子都系上,调了组以后因为整天在外面跑,她穿的越来越休闲,怎么方便怎么来。
地铁到小区之间有条小路,因为没路灯古今从来不走,可今天路过那条小路时,忽然从里面晃悠着走出来几个男人,都喝的醉熏熏的,打眼撞见了古今,其中一个人忽然吹起了口哨,嘴里不干不净的说着什么。
古今把包抱在怀里,快步沿着大路往前跑,身后那几个醉鬼还跟着跑了几步,吓得古今跑的更快了,回头看他们已经不再跟着了还心有余悸的又跑了段路。
直到跑到小区门口才松了口气,撑着膝盖弯腰深呼吸,听见有人喊她名字,“古今?”
她回头,见到一个对她来说身份略显尴尬的人,也不知道怎么称呼好,直接问,“来找范思哲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