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在部队里呆着,这么算,两人确实算不上熟。
当时那套房子是林陆骁租的单身公寓,三室一厅。除了一间卧室,其余两间被他改成书房和杂货室,乱七八糟丢了一堆训练和健身的东西。
南初不会做饭,每天都是叫外卖,有次下楼拿外卖的时候刚好看见他走回来,等外卖小哥找完零钱,南初胡乱塞进大衣里,赶紧跟在他屁股后头上去。
上了楼,林陆骁换鞋,南初拎着手里的咖喱烩饭,有些为难,想了想,还是递给他:“不知道你今天回来,要不你先吃,我再叫一份。”
林陆骁把钥匙丢在柜子上,头也没回,走进去说:“我在队里吃过了。”
“哦。”
南初坐到餐桌上吃晚饭。
林陆骁进去把常服换下来,目光闲散地四处扫了扫,虽然这姑娘做饭能力为零,但家里倒还干净,没给弄太脏,那时他自己也是半大小伙不太会照顾人,别的还好商量,唯独看到床的时候眼睛就犀利起来了。
他有强迫症,无论什么时候,被子一定要折成豆腐块。
像这种连叠都不叠,乱乱一团丢在床上的,简直分分钟拎起来可以打一顿。
屋里打着暖气。
林陆骁换了件宽松的灰色线衫和黑色长裤从卧室里走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