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以技术出资,与汤氏签定技术合约即可。(技术出资即不用出现金,实际上就是送3%的股份出来,但在内部程序上又具备可操作性的意思)。”
“第二,关于责任与义务:做为汤氏的股东,享有汤氏所有股东同样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我们商谈的公司经营知情权及财务审计质询权等。但两位不得参与汤氏日常营管理,也不得以汤氏股东名义在外招揽生意。”
“第三,两位的承诺:若两位同意以上方案,后续请遵诺:完全放手,不给材料、不做回应。”
“以上两位悉知,收到请复。汤氏集团董事之一:付慧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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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行文语气完全的官方,连落款都是官方身份,所以当是汤氏能做主的人已经讨论过方案了。
“千语,股额比我们要求的少了一半,占比方式carlyle占60%,也与我们的沟通不同。”傅陵的语音从耳机里传过来。
“减少一半我们自然是不会同意,但她拖到现在才发邮件,应该是去纪检委那边活动了。很明显:那边有希望,但还没结果。所以他们以谈条件的方式先稳住我们,但又让我们不能马上答应,这样事情就拖了下来--最后纪检委能搞定,他们就不再谈判;纪检委若搞不定,他们满足我们全部的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