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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一刻,他终于明白努力的原因。
为了遇见她。
这一整个暑假,他在那偌大的别墅里,如往常般生活。看书、写字、画画、弹琴、打游戏、吃饭……无数的瞬间里,关于寂寞的时候,他的脑海里只有一个想法,要是宋之漫在就好了。这个想法在出现之后就喷薄而出、再难收回。
如决堤的江水一般,卷席着寸草不生的大地。
他像是在沙漠中行走已久,未进半分水的旅者,偶遇河塘,内心欣喜若狂,像是位瘾者一般,汲取着难得的水源。
他用了一个月的时间说服自己并不喜欢宋之漫;
又用了一个月的时间接受了自己真的喜欢上了宋之漫的事实。
他早熟,十二岁的时候就已读懂了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他那时便深信,最忠贞、最狂热的爱情都将是过眼云烟。
他的家庭也让他明白这一点。
他的父母并无任何感情,强强的联姻让他们结婚,两个人因为工作的原因总是在各个国家跑,留给封嗣的,无非是钱,以及一堆尊敬他的佣人。
可是,这些想法,如今通通推翻。
只因为一个人。
——宋之漫。
封嗣坐在教室里,余光看着宋之漫认真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