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百吃不厌的7-11便利店的饭团。
旁的不行,就得是金枪鱼饭团。
三角状,拿透明塑料纸包好的,只手掌心那么大,紫菜在外蘸蛋黄酱裹紧软香的糯米。
一入口便能咬到馅儿,金枪鱼被打成泥,偶尔沾着没断干净的丝儿。
新鲜之中又带着点初入口舌的腥咸,被濡湿后与饭香交融,吃起来永远不过瘾。
程溪吃得最多的时候,是高三的晚自习。
埋头于题海之时,嘴里留一抹余味,便能轻松治愈一整天的疲劳。
如今她即将大学毕业,再看这小小的一个饭团,心里竟莫名有些触动。
以前没人记得她喜欢吃什么,尽管有时她会假意说到,期待有人记住。
但有同学肯出去替大家跑腿买吃的,就已然是“大公无私”,哪还有人敢挑三拣四?
就算有,这人也不大识趣。
如今她早已撕毁假面,如无必要,不再苛求自己同不喜欢的人打交道。
却有一个人不动声色的记下了她喜欢的碎片,林林总总,只是拼完了不知是怎样一种画面。
撕开包装纸,香味弥散开来,程溪有些回神了。
打开窗,往远处的粼粼斑驳的树荫处看,学着日剧里那些因烦恼和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