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他把手上吃了一半的橘子放到他碗里。
第二次遇见他的时候,他饿得受不住,到巷口的汤包店抢了一个肉包子。接着,他被人追着打,肥胖的老板踹着他的肚子。老板娘提着他的耳朵,往他脸上扇了几刮子。
慕奕当时……当时是个英俊又威猛地青年人,年岁双十有一。虽然他性格狂妄恶劣,但他从来没有干过伤天害理的事情。眼下看到这样的情况,上去就是一个摔肩,一个踢腿,把那两个肥胖的家伙甩到墙角去。
咦,你要说这是仗义?并不是。
瘦巴巴的小乞丐偷东西,自然是被追着打的。但慕奕却救了他。
为什么呢,其实也没为什么。他就是看不惯以多欺少,还有,他是个大男子主义思想的人,他认为,男儿当自强,该顶天立地,不为五斗米而折腰。
慕奕从思绪中回过神来的时候,清源已经将他拖到一个海口。
他的意识渐渐模糊。他自嘲地想,怪不得世人都说喝酒误事,不但在美色当前,还在性命上面。他醉成了一滩烂泥,便被对方夺得了先机。真是想不到,今日他就要死在这里,想他慕奕一世英明,眼下却要做个糊涂鬼。
“慕奕,你就没有什么可说的?”清源见他沉?不语,忍不住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