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那些走南闯北的商贾们,也绝不会放过这样的好机会。
毕竟只需要投些钱财,并不算多。对很多不差钱的商贾来说,就犹如隔靴搔痒,完全不会伤筋动骨。
此刻听着纳绥尔丁他爹的回应,李承绩兴趣更浓。便冲着纳绥尔丁道:“艾布·努瓦斯的诗,可会吟?”。
这是阿拔斯帝国强盛之时的著名诗人。生于波斯的阿瓦士,在巴士拉长大。先后师从诗人瓦利卜·伊本·胡巴卜与海莱夫·艾赫迈尔。
研读过《古兰经》、圣训,通晓阿拉伯文法、修辞、诗律。但性格放荡不羁,不喜宗教约束。喜欢喝酒,与哈里发哈伦和阿明,先后成为酒友。
在诗坛上,有‘自然诗人’的美称。
在阿拔斯帝国的地位,就和大唐的诗仙李白相等。
许是李承绩刻意表现得很平和,所以纳绥尔丁胆子大了些。就点了点头,吟诵道:“嗬!拿杯子来,把它斟满,告诉我它是酒。
因为。如果能在光天化日之下喝,
我从不愿在阴暗处独酌!
清醒时,每时每刻对我都是烦恼与无聊,
一当痛饮,我就兴致勃勃,摇摇晃晃,
乍前乍后。
说,大胆地说出心爱人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