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李免正好回过头来。 感觉就像是他拉的马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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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孩的别扭去得也快。实际上我小时候每每在心里赌气,“烦死你了,不理你了”,都会给自己加一个条件:如果你先说话就算了,如果这片云飘走就算了,如果一睁眼看见的人穿黑衣服就算了,蓝衣服也行…… 所以后来去吃了肯德基,心情已经转晴。 这家店开业不久,又正值暑假,人非常多。我们好不容易坐下来,突然看见个熟悉的身影。 瘦高、短发,是魏潇。再往旁边看过去,有三四人跟她一起。 我微微探身观察,紧挨着她的,是那个乐队主唱,经常穿高领毛衣酷酷的哥哥。这么一看,另外几个也是乐队成员。 其实我俩后来又去那间教室看过几次排练,在校园里并没感觉有何不妥。但今天一见,魏潇小小的身板站在几个成年人之间,涌上一股说不出的别扭。 兴许是我盯得太紧,表姐凑过来:“有认识的人?” 吴承承也顺势看过去,说道:“诶,这不是魏潇吗?” “嗯。”我答应,皱着眉没接下去。 “那几个人是谁?亲戚?”表姐敏锐地问到了点子上。 “不是。”我带点心虚解释,“是我们在大学里认识的,乐队的人。” “乐队的人?大学生?”表姐不可置信,“你个小学生跟大学生玩在一起?” 我连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