轩昂,格外的英伟不凡。
而其身后几名骑士也是一身铠甲,却是鱼鳞银甲,同样肩披猩红色披风。
还没见过迎亲之人是如此穿着的,若不是其后面跟着挂红结彩的八抬大轿,并有敲锣打鼓鸣锣奏乐的吹打班子,以及负责撒喜钱的红衣之人,还真以为是哪个将军打赢了胜仗班师回朝。
这么看来为首那位身穿金甲之人就是安郡王了?
这还是安郡王第一次出现在京中老百姓眼里,世人俱传这安郡王是个身高八尺,手撕活人的混世大魔王。虽之后因有赈灾之举,一改之前的坏名声,但人们还是没见过其本人的。
此时看来这安郡王哪里是什么魔王,明明就是一英挺威武的男子。
孙珩骑在高头大马上,有些不舒服地扭了扭脖子。
别说外人没见过这么迎亲的,他也没见过。可那位爷决定迎亲之时不穿喜服,而是改穿盔甲,为了与之相符,他们也只能跟着弄这么一身装束。
一众寻常在世人眼中斗鸡走狗玩世不恭的浪荡子们,有生以来第一次穿如此正式衣裳。不自在自然是有的,可看见路旁的大姑娘小媳妇们,俱都一脸心荡神驰地望着自己,顿时一种豪气干云之气由心中发出。
“嘿,爷明儿大婚时也这么穿。”其中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