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宵刚刚也没有多想就近坐下来的,结果就跟他隔着一只茶几的距离。她向厨房看看,然后这才起来挪到温立涛的沙发边。坐在扶手上,“这样可以吗?”
何凌宵因为做饭头发上包了一块头巾,是蜡染的。之前在缅甸集市上看到觉得这个家里做事情的时候戴着挺好就买下来,当时杨瑾维也在给刘薏苡买手工串珠,所以这块头巾还是杨瑾维给一起付钱的。
何凌宵穿着短袖衫,裤子是九分裤。跟个在校大学生般的俏丽。因为坐的高脚心离地,两只脚在红色的塑料拖鞋里晃荡。脚趾头圆乎乎小巧莹白,在晃动间大脚趾翘阿翘的很是可爱。手指撑在膝头上,交错着。手指修长青葱似的,这是一双不当手模都可惜的手。
当温立涛视线停留在何凌宵的手指到时候,他视线惊跳,心里跟着一惊,“霄霄你的戒指呢?”
何凌宵下意识的看手指,她差点忘了这样一回事了,那只戒指被她当天撸下来给搁下了。她觉得挺羞愧的,本来觉得那只戒指有寓意就想要改天到首饰店做一条链子把戒指穿起来挂在脖子上。谁知道每天忙得连轴转就把这件事给彻底忘了。
至于戒指好像是在包包里,当时顺手放进去的。
何凌宵内疚的看着他,嗫嚅着说,“摘下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