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启谟面前一桌菜肴,没动过几次筷子。
“公子,我跟着他一路走,走过两条街,来到一处后巷,见他往一家食肆里去。”
阿鲤用袖子抹汗,边说边喘。
“是怎样的食肆?”
赵启谟搁下筷子,此地的菜肴虽然新意,味道也不错,但远远不及京城的精致、讲究。
“就是那种下等人粗腹的食肆,卖些煎茄子、煎豆腐、菜羹。”
阿鲤做为大宅里的仆人,对这样的食物都不屑一顾。心想这人穿着不差,却吃着脚力、水手的食物,原来是个外富内穷的人。
赵启谟执汤匙搅拌一碗乳糖团子,一阵沉寂,他不大爱吃甜,一口也没尝。
“往后呢,还去了哪里?”
赵启谟觉得如果只是跟到食肆,用不着这么久。
“我本来思量,他不知几时才会吃完,不想他喝下一碗菜羹,就往外走。我跟上,见他进入一间店舍,我想他便住那里,急忙跑回来禀告舍人。”
阿鲤是赵启世那边的仆人,抵达岭南后,才被安置在赵启谟身边,向来只是听话而已,也不去问,让他跟踪这么个人是要做什么。
“是怎样的店舍?”
赵启谟咬下一颗团子,芝麻甜馅溢满口,觉得似乎也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