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朗情不自禁的附身悠长一吻。
许久之后,周慕云才面色绯红恋恋不舍的离开韩朗的怀抱,拿起毛笔说道:“天快黑了,老公你来说名字我来写,好吗?”
韩朗笑了笑:“还是我来写吧。”
“嗯……好吧!”周慕云乖巧的点了点头。
周慕云要写,是因为她曾在书法上浸淫多年,行书楷书都已然有了大家风范。不过既然韩朗要写,她也不会介意。
韩朗将毛笔蘸饱了墨汁,笑笑:“许久没有写字了。”
周慕云温柔一笑没有说话,她知道韩朗一直在军中,粗犷的军人又有几个懂得这文墨丹青呢?但只要是韩朗的东西她都会喜欢,都会当宝贝一样欣赏珍藏。
可就在下一刻,周慕云却愣住了!
当韩朗的笔落在洁白的宣纸上,韩朗整个人的气质瞬间发生了天翻地覆的变化!那行云流水的笔法,那仿若银钩铁画的字,那沉凝如山有如渊海的气度!
周慕云觉得自己心爱的男人仿佛忽然变成了一位立于高山白云间挥毫吟唱的文豪,那酒酣后的高歌,那从容不羁的墨痕,随便一勾一画便足以流传千古!
“朗云居,这个名字怎么样?”韩朗将手中笔随意一扔,笑着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