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蓝森伸出手,轻轻拍了拍连恰的头,“你的努力让我觉得非常骄傲。”
后来蓝森特意去买了那期杂志,他把整本杂志翻了一遍,没费什么功夫就认出了连恰的文字,他读了两遍,不确定自己是不是因为偏心才觉得好看,但他不打算纠结这个,而后他在杂志里夹着的读者调查表上,毫不犹豫地给连恰的短篇打了个勾,塞进信封寄回了杂志编辑部。
“哇老板,你看言情杂志啊?”杜罗源端着盘子路过,瞟了一眼,哇地叫了一声,“这个杂志很好看吗?我看我女神也有一本,看来我也该买了。”
蓝森已经完全清楚杜罗源天天絮叨的女神是谁,不过他不打算告诉杜罗源那是因为杂志上有连恰的短篇。毕竟这件事直到现在,连恰都还没告诉她自己的父母呢。
后来那第一笔稿费连恰存起了一半,说是攒着以后给家里人买东西,剩下一半她用月光族的气势拽着蓝森出去吃了自助,兴高采烈到蓝森根本不忍心付钱。
然而写稿子真的是很辛苦的事情,常常一篇稿子要被打回来修改四五遍,有些时候甚至从头到尾都是重新写的,蓝森偶尔看见连恰为了稿子的事情劳心劳神,有心帮忙却又不知道该做什么,他唯一能做的就是陪着对方,无论结果好坏,他都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