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他的悲伤,他没皮没脸的笑,捏着她的鼻子,朝笑她,“秃子笑话没毛的,你也不瞧瞧自己。”话音未落,打横将她抱起,附在她耳边轻轻吹气,小声说:“回家一起洗啊!”
她笑着闪躲,伸手去推他。
他说:“别闹,抱不住把你摔地上啊。”
她不以为意,“那放我下来啊,我自己走。”
他紧了紧手臂,扭头一哼,“不要。说过见面抱你的。”
这里离他们住的四合院有一段路程,如果这样抱着回去,非累残了他的手臂不可。她说:“那背着吧,你轻松,我也舒服点。”
他欣然同意,她站到他背后纵身一跳,趴到了他宽阔儿蓄满力量的后背上。
他铠甲坚硬硌人,上面血迹斑斑,他身上血腥味与汗臭味混杂,直冲脑门的刺鼻气味。正常来说,让他背着真不如自己走路来得舒服,可是沉浸在爱情里的人思路跟正常人不一样,她趴在他背上笑的一脸甜蜜,心里更像是塞满了蜜糖一样。
陆予骞这种人,手上沾满鲜血,每次征战沙场都让人为他忧心忡忡,担惊受怕,真的不适合做厮守终身的人。不过,他身上有一点是一般人都比不上的,他体力好啊!她不用考虑自己的体重问题,他提她就跟提小鸡仔一样,长时间抱着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