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谭越那件事。”周沙说。
博物馆和政府方面很快就跟谭越取得了联系。谭越一开始是不乐意的,她知道他们拿不出钱来购买笔记,她的目标客户是收藏家。但随着博物馆方面的联系同时抵达的,还有一份说明《吉祥胡同笔记》归属问题的函件。
欧庆是《吉祥胡同笔记》的作者,他当时把笔记托管给谭齐英,笔记的所有权仍旧在欧庆手里。欧庆现在已经死了,这份笔记理应归国家所有,任何个人都不能非法持有。谭齐英尽到了自己保管的责任,但他没有随意处置笔记的权利,这个物品原本不属于他,自然也不是他的遗产,谭越就更没有售卖它的权利了。
谭越却坚持,当年这本笔记是欧庆赠予自己继父的。
在她的说明里,欧庆得知谭齐英要离开之后,因为不舍,所以将自己的手稿当做临别礼物赠送给谭齐英,两人之间不是托管关系,而是赠予关系。赠予完成后,笔记便归谭齐英所有,谭越继承了谭齐英的遗产,她自然有处置的权利。
问题的焦点集中在欧庆和谭齐英之间,到底是委托保管还是赠予。
但无论是博物馆方面还是谭越这边,都没有办法拿出确切的证据来说明。
博物馆不能说出他们是通过陈氏仪来得到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