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要见人,死要见尸。只要一日没有见到林海萍的尸体,他就不信那女子死了。闭上眼,耳边听见的是她朗朗笑声。睁开眼,她歪着头凑近了, 似乎想要吓唬自己。迎面扑来的海风带着她身上的气息,身上盔甲的红色系带随风拂动,不时打在他的手上。
一切都仿佛触手可及。可真的伸出手去,却什么都没有。
方永丰默默地将银子推过去,“救大当家是我们的事,不劳公公费心。”
史宾按住他的手,“一旦选择出海寻人,没有几年是做不来的。这些钱,就当是辛苦钱了。”顿了顿,又道,“若是有人会佛郎机话,或是倭话,再好不过。”
方永丰一愣,旋即红了眼眶,“落在他们的手里,我倒宁愿她死了。”匕首被狠狠扎进桌上,“她生性刚烈,哪里受得了被侮辱。”
史宾仍旧是那副淡淡的表情,“只要她活着,无论变成什么样,我都愿意接她回来。”
“一年也罢,十年也好。二十年、三十年,我会穷尽自己的一生去找。如果最后散尽家财,也寻不得人,那我就亲自出海。”
方永丰好似第一次认识史宾一样,他冲过去抓起史宾的衣襟,“这些话,这些话你为什么不早些告诉她呢?!”他的脸上不断落下泪,怒吼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