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嘿!”
朝灯抬手。
他们快速击了个掌,朝灯上台走位到演练时的地方,其余同学迅速准备。
“在与英雄故乡遥隔千里的繁荣古都,残暴的洛达西王统治着整个国度,他每晚必须枕一位美人的双膝入睡,第二日醒来,则将陪伴自己一夜好眠的美人杀死,饮其血作为清晨起床号。 ”
中央懒散微笑的洛达西,披珠戴饰、声名显赫,的的确确拥有古书里赞誉的美貌,扶月见观众们反应呆滞,目光里不自觉流淌出痴迷和占有欲,清楚地知道再也没有比朝灯更适合的人选。
不仅是外貌,同样也因为洛达西必须引起观众强烈的爱意,由爱意催生的、对他残忍行径偏激的厌恶或宽容,才能真正将观者带入剧中。
“英雄抵达王都,混入美人中间,当他见到洛达西时,几乎无法相信眼前之人双手沾满孽债。”
从台下走来的少年身姿挺拔,修长利落,像某种生机勃的植物,楚驰誉看着不远处衣着奢华的王,他脚下躺卧沾满鲜血的亡女,红色飞溅上雪一样的赤足,脚趾指甲柔润的颜色宛若初生玫瑰花瓣,脆弱无比。
那真是,不该被允许的美。
让人没有想继续存活的欲念,只望拉着他共赴地狱。
“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