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限迷恋地拍了拍对方满是泪痕的小脸:“送你下地狱啊,宝贝儿。”
醒来时从头到脚全是被狠狠蹂躏过的痕迹,但身体明显是做了清理,朝灯慢吞吞地爬起来,他的双脚一左一右系了两只小小的铃铛,如果说在被囚禁前还不能完全猜透霍恩的想法,那现在,他可以肯定之所以系铃铛,是因为在庞大得近乎无边无际的金币海洋里,想要找到他,靠铃铛清脆的声响显然比其他方式更有情调。
绑住他的锁链已被取走,十指的宝石戒指、头上半液态金属铸就的花冠、脚上宣告所属的铃铛他却不敢自己摘下,先前他故意丢了花冠,被霍恩压在金币堆里弄得差点儿崩溃,想起那些折磨人的手段……莫名其妙有点回味无穷。
[你……]
[汪,]朝灯随手抓了个金币抛着玩:[真的不是我想消极怠工,话都说到那份儿上了,我也——]
[还有十天。]
[……哇擦?]朝灯手一滑丢了金币:[几百年前只有十天,还是几百年前和几百年后加起来只有十天?]
[加起来,攻略轻佻的时间。]
好想打一架哦。
朝灯思索片刻:[几百年前和几百年后的时间流速一样吗?]
[不一样,]系统似乎进行了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