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不懂事的是你。”徐秋雨重复道,“快把它拎着,去菜市场。”她喜欢吃鸡肉,但她一点也不喜欢活鸡,在她从前的生活中,也很少直接接触这种尖嘴动物。原本她见这只鸡还觉得它很漂亮,此时此刻,她只看到一大盘美食。
骑着三轮车,载着身穿制服的大美女去逛菜市场,而且车上还载着一只活蹦乱跳的公鸡,这情景颇为有趣。在旁观者看来有一种差异感,就好像猪八戒背媳妇,一朵鲜花插在牛粪上等场景,只不过他们的关系不像人们看到的那么亲密。
杀鸡的老板是一位看起来很斯文的青年,他看到徐秋雨,眼睛明显亮了一下,然后说道:“美女想要点什么?”斯文只是他的表象,只要稍微多点观察,就能看出他是一个败类,只是他生活不好,没资格做个正儿八经的斯文败类。
徐秋雨早已习惯这样的眼神,她指着电三轮车厢里的公鸡,微笑地说道:“杀鸡!”在她的身上,有一种美与血的冲突感。
老板快速走过来,看着那只鸡说:“这只鸡不错,你养的?”然后他伸出手想要捉住那只鸡,忽然,公鸡好像预感到了什么,再次拼命的扑棱起来,然后猛地一啄。只听“嗷”的一声惊叫,一道血口子在老板的手背上。他太莽撞了,还不知道这只公鸡的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