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青绿色的骨肉。
赫伦再也忍受不住,伏在一旁呕吐起来。他像是要把五脏六腑都呕出,最后只能吐出几乎透明的酸水。
片刻,他扶着石柱站起,吩咐道:“把他抬下去、装石棺下葬。我可不想在明天一边呕吐、一边给蛆撒花瓣。”
奴隶们应声,把尸体抬走。
戒指上蘸有黏液,用羊油和草木灰浸泡后恢复了原貌。
赫伦把戒指托在手掌上,抬到与眼睛水平高。
戒指十分纤小,只允许细长的手指通过。黑色玛瑙镶嵌在金环上,上面凹陷着父亲的半身像,依稀透出他生前的器宇轩昂。
这是一枚印章戒指。
在罗马,人们总穿托加,衣袍不能缝制口袋。印章被制成戒指戴手上,方便携带和盖章。
上一世,他没有让尸体进门,而是下令即刻入土。入葬后,司葬才把印戒交给他。按照法律,印戒属于金制品,不得陪葬。
他忽地攥紧戒指,玛瑙深嵌进他的手掌,硌得有些疼。父子间如空气般轻薄的情分,使他毫无悲伤,连礼节性的遗憾表情都挤不出来。